民營 | 走讀 | ||
(021)66050651 | |||
上海市-靜安區(qū) | 上海市靜安區(qū)場中路2310號 | ||
30人 | 教師10人 | ||
暫未收錄 | 14萬元/年 |
2 至 5 | ||
暫未收錄 | ||
不限戶籍 本市居住證 | ||
1、市平臺:登錄“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(tǒng)( | ||
1、本市戶籍:《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表》、登記編碼/等級成功短信、戶口簿、出生證明、預防接種卡、房產(chǎn)證(或房屋租賃合同)、《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申請回執(zhí)》;2、集體戶口:《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表》、登記編碼/等級成功短信、出生證明、預防接種卡、本區(qū)集體戶口證明;3、隨遷子女:《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表》、登記編碼/等級成功短信、戶口簿、出生證明、預防接種卡、房產(chǎn)證(或房屋租賃合同)、父母一方本區(qū)有效期內(nèi)《上海市居住證》、隨遷子女本區(qū)有效期內(nèi)《上海市居住證》或《居住登記憑證》、《上海市居住證》積分通知書、父母一方持有繳納社會保險記錄單、父母一方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、父母一方高級技術(shù)或職稱證書、部分區(qū)《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幼兒園積分登記表》;4、港澳臺永久居民:《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表》、登記編碼/等級成功短信、房產(chǎn)證(或房屋租賃合同)、港澳臺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、幼兒臺胞證、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;5、外籍:《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表》、登記編碼/等級成功短信、房產(chǎn)證(或房屋租賃合同)、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單、護照、幼兒本人在有效期內(nèi)的護照、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》(即《上海市居住證》B證)。 |